问:新办纳税人相关人员登录新电子税局时提示:“未查询到您与该企业的关联关系信息,请确认录入的信息是否正确或是否已被停用。”该怎么处理?
答:新办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由系统自动建立关联关系,完成实名注册后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税务部门系统中已有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自然人业务登录界面以个人身份登录,在账户中心确认授权关联企业后,即可登录企业账户;在税务部门系统中没有信息的办税员,首先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进行授权,然后该办税员以个人身份登录,在账户中心功能确认授权关联企业后,即可登录企业账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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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可弥补亏损无限额,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上述文件规定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或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