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办税服务厅资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3月30日起优化燕罗税务所设置,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停止对外提供人工窗口服务,保留电子税务局、发票代开、发票领用等自助终端。现将优化后的燕罗税务所税费业务办理途径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3日
为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及市场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
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积极引导国际名品、国货潮品、老...